记得当时同事接到读者通报说,有一名女学生在校园内坠楼身亡时,周围的人都说刚好是考试期间,死者因为受不了学业压力才突然看不开,选择跳楼来结束这一切烦恼。可是万万没想到这起案件的背后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与丑闻,让人不禁好奇:一条性命到底最终换来的又是什么?

时隔一年后案件在验尸庭过堂,当中披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案情细节。
但毕竟记者不是警察,无法跟随案件调查得知事情的真相,只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去打探消息,把新闻真相呈现在读者眼前。
直到隔天知情者向我透露,事情真相其实没有那么简单:“那个女学生是含冤而死的。”
于是我和同事展开进一步追踪,后来才发现年仅17岁的女死者,曾经因为被老师非礼而向校方投诉,不过调查结果并不如她所愿,再加上父母对之无情,在倍感无助的情况下,竟选择在学校了结自己短暂的生命。
我并不认识死者,可是在采访过程中,和知情者、被指非礼女死者的老师、她的好友及父母等等接触后,我或多或少能够感觉到她的孤立无援及临死前的那种苍凉。
女死者的好友告诉我,她一直对自己的背景感到非常自卑,因为自己是印度人但被华人家庭领养,导致她常常被人取笑,说她“不伦不类”,也因为这样导致她养成了孤僻的个性,从来不主动和别人打交道。
或许因为还不成熟,她和这名男教师展开的一段感情,两人甚至多次在课室里有亲密的行为(他声称女学生主动拿去他的手来抚摸她自己私处)。
男教师有一名来自越南的妻子,结婚大约4年了,在学校表现也很不错,但不知为了什么原因,两人的关系突然转恶,女学生一气之下举报老师对自己做出了逾矩的行为。
据验尸庭的文件指出,男教师声称一切都是你情我愿,不过一切已经死无对证,女死者已经在死后隔天仓促被火化,只剩下一坛骨灰,而验尸官则对校方的做法感到非常疑惑: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无没有报警呢?而且还允许他在事情发生后闪电辞职?人命关天啊
最后验尸庭判了女死者是自寻短见而死的,案情没有任何疑点,但总觉得这起案件有些遗憾。男教师真的无辜吗?作为一名成熟教师、曾经在初级学院、工艺教育学院担任过讲师的人,难道一点师德都没有吗?就算真是女学生采取主动,作为一个成熟的人,一个老师会允许对方这么做吗?(而且还做过好几次!)老师和学生的距离可以拉近,但我想绝对不是这样近吧,甚至有媒体报道说他邀她一起去“车震”。试问:这是一名老师应该做的吗?
唐朝著名文学家、哲学家、思想家韩愈说:“古之学者必有师,师者,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。” 说的是老师有责任为学生传授应有的知识、传授学业,解除疑难,老师身负重任,是一份值得大家尊敬的职业,可是偏偏就是这么一位老师,似乎有负如此重任。
我很同情那位女学生,(或许我真的不认识她,亦或许她真是个骚包,主动勾引老师、牵他的死人手来摸自己的私处),在采访这则新闻中我们并没有偏袒哪一方的说法,也和各方查证后才刊登报道。只是不知道那名男教师有何感想?
这是我当记者至今,最有满足感的一篇报道,从探知内情到向校方查证(老师是否有因为非礼女学生而受到调查),不少人冒着饭碗被砸破的危险,想办法帮助女死者伸冤。
不仅如此,采访时还需忍受各种冷嘲热讽(有校方公关竟然在回复媒体时表示希望我们不要针对这个‘不实指控’大做文章,并且指说夜间报章最喜欢渲染是非)。
但我只记得: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,难道若真出现可耻的丑闻,媒体都不能报道,公众也没有了解真相的知情权吗?而如今验尸庭的报告已经出炉,男教师承认和女死者之间曾有苟且之事,不知这位公关大老爷又作何感想呢?
能够帮助她把事情的另一面公诸于世,让有关当局注意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,我想我已经尽力,剩下的就留给司法界和公众去判定了。
事情已经过了将近1年,但愿女学生的亡灵得到了真正的安息。